问:有很多咨询者不知道离婚诉讼的程序,最后请律师针对离婚的程序给大家一些建议,在诉讼离婚中还要注意哪些细节?
律师:离婚诉讼程序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人民法院立案后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主持调解;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 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证据需当事人注重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