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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的收入和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
来源: 互联网 作者:陈玲律师 发表日期: 2012/3/26 17:03:14 阅读次数: 2102 |
我有一个女性朋友,因夫妻感情不合等诸多原因,夫妻分居了六年了,这六年夫妻两人一直没有见过面,也没有联系,其夫甚至连孩子的抚养费和生活费也未曾给过,现在我这位女性朋友想正式离婚,可是她听婆家人说其夫分居这几年在外烂赌,欠了近三十万赌债,她想知道如果正式离婚,分居期间其夫欠下的债务会不会也要她偿还呢?夫妻分居期间的收入财产和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武汉婚姻家庭律师回复:你好!你朋友丈夫的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了家庭正常的生活或其他开支而借的债。分居期间的一方收入,在未正式离婚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朋友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建议及时委托律师起诉离婚,离婚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仅仅分居无法自然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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