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儿子两年前结婚,婚前,我和老伴为他买了一套房子和家用电器。现在儿子和儿媳感情不好,打算离婚,双方如何分割财产起了争执,儿媳坚持要分包括房子在内的一半财产。请问儿媳是否能分得一半的房产?
陈律师: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产权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所以吴先生在儿子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房产登记在其儿子名下,并且没有明确房产是赠与夫妻的,应属于其儿子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其儿媳无权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