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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子女名义购房后存在很多现实麻烦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陈玲律师 发表日期: 2015/3/9 12:18:45 阅读次数: 1394

法官:以子女名义购房后的现实障碍有很多

现实生活中,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买房,大多会考虑到将来这个房子不用“过户”,可以省去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登记费等费用,也可以不用缴纳遗产税,子女结婚后为其婚前个人财产等。

“但是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后的现实障碍也是很多的。”

法官解释说,首先,处置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有严格的限制。在子女成年前,父母想要出卖或抵押房产,除非父母承诺将所获得的款项用于孩子的读书、留学、治病等事项,并办理公证手续,否则登记机关不予办理过户或抵押登记手续。

其次,在子女成年后,非经子女委托,父母无权对房产进行变卖、赠与、抵押等处分。

再次,以子女名义买房逃避债务并不可行,该类房产同样属于家庭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也应承担家庭经营的债务。

最后,夫妻离婚后,以未成年孩子名义购置的房产归属往往会引起法律纠纷,例如本案的涉案房屋不能进行直接分割,只能析产,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因此,法官提醒,是否使用未成年子女的名义买房,父母需要慎重考虑,谨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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