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识16年,结婚10年,但是再好的感情也敌不过想要一个孩子的念头。想做爸爸的张先生为此起诉妻子李女士要求离婚。近日,密云法院判决驳回了张先生的诉求。
张先生诉称,他和李女士于1999年相识,后经自由恋爱于2005年结婚。双方感情一直很好,生活中几乎没有什么矛盾,但由于女方身体原因,双方结婚十年来一直未生育子女。他说,虽然自己很珍惜与李女士的夫妻感情,但不能做父亲更是一辈子的遗憾,遂产生了与李女士离婚的想法。
庭审中,李女士情绪激动,她多次强调双方已有16年感情,且婚后感情一直很好。她为这个家庭付出了全部心血,也积极去医院接受治疗。现在张先生因为生育孩子的问题要求离婚,让她接受不了。
法院认为,张先生与李女士具有较深的感情基础,双方现因生育子女问题产生纠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夫妻感情,但并未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法院判决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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