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两年前检查出来患了癌症,本来生病已经很痛苦了,老公为逃避扶养责任,还偷偷躲到外地,对我不闻不问。我孤身求医,举目无亲,生活也没有人照顾。现在我处在癌症康复期,老公却到法院起诉离婚,而且声称他自己也得了癌症。请问这种情况法院会判离吗?他的行为是否构成遗弃罪?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结婚、离婚都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无法共同生活的,法院会判决离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于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就你所说的情形来看,你老公的行为尚不构成遗弃罪。
不过,《婚姻法》有规定: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且夫妻间的扶养义务与当事人感情好坏没有关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追索扶养费的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