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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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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抚养子女抚养 → 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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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所有?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6/10/13 23:08:48 阅读次数: 1201

1、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所有?怎么确定私生子的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抚养权。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考虑到其尚处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属于母亲。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决孩子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D、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非婚生子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取得抚养权的,则法院会严格地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下列情节可以作为法院优先考虑的因素:

  A、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B、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C、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D、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非婚生子女,应当考虑其本人的意见。

  2、私生子要给抚养费吗?

  私生子要给抚养费吗?那么,首先要知道父母为什么要给自己抚养费!

  父母给子女抚养费是源于两种原因:第一,血亲原因。也就是说,父母生下来孩子,父母就得对尚未成年的子女进行抚养,这是天生的义务,同时也是法律的义务。父母对自己的亲生骨肉不尽抚养义务的话,于情于理于法都是说不通的;第二,法律原因。也就是说,有些孩子可能不是父母亲生的,但是如果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形成了收养关系,那么对于收养的子女,也必须要当作亲生的子女来对待,这是法律强制规定的。

  私生子,说白了就是男女没有结婚的时候所生的孩子。但是,结婚不结婚,与孩子是不是自己亲生的没有半点关系。因为私生子与父母之间也是血浓于水的关系,所以父母必须对私生子履行抚养义务。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私生子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和剥夺。

  3、私生子的抚养费该给多少?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双方负担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有固定收入)确定。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请款是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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