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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律师2012年2月开庭公告: 1、2月7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2、2月8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3、2月9日9:0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4、2月9日14:45,武昌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5、2月13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6、2月15日15:00,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股权纠纷案;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本站律师2011年6月份开庭公告: 1、6月7日9:00,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6月9日9:30,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代理合同纠纷案; 3、6月15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4、6月17日9:00,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5、6月21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非法持有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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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需要儿女签字吗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7/8/21 23:52:43 阅读次数: 1897

嘱需要儿女签字吗

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只要满足以上五点的遗嘱都是有效的,不需要其他子女签字。等你奶奶过世后该遗嘱就生效了,该房产的所有权即归小儿子,除非小儿子想将该房产转卖给第三人,需要将房产先过户到他的名下才能转卖给他人,如果小儿子自己使用则不需办理过户手续。

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一、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二、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

1、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遗嘱是公民生前对其死后遗产所作的处分和处理其他事务的嘱咐或嘱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谓人在生前或临终时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嘱咐身后各事应如何处理。《敦煌变文集·前汉刘家太子传》:“ 汉帝 忽是患疾,颇有不安,似当不免,乃遗嘱其太子。” 宋 洪迈《夷坚志补·张客浮沤》:“ 李 归绐厥妻曰:‘使主病,死於村庙中,临终遗嘱,教你嫁我。’” 秦牧《长河浪花集·深情注视壁上人……》:“五十年代初, 美国女作家 艾格妮丝·史沫特莱 在 英国病逝,遗嘱把骨灰交给 朱总司令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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