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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3月咨询预约公告: 1、3月3日上午-张女士(离婚纠纷)下午-萧女士(离婚纠纷) 2、3月4日下午-刘先生(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3、3月10日上午-付先生(劳动纠纷) 4、3月11日下午-张先生(刑事辩护)下午-朱女士(离婚纠纷) 5、3月12日上午-李女士(离婚纠纷)
 本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2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2、3月6日9:00,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3、3月9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4、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7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6、3月23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站律师2012年2月开庭公告: 1、2月7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2、2月8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3、2月9日9:0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4、2月9日14:45,武昌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5、2月13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6、2月15日15:00,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股权纠纷案;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本站律师2011年6月份开庭公告: 1、6月7日9:00,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6月9日9:30,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代理合同纠纷案; 3、6月15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4、6月17日9:00,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5、6月21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非法持有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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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离婚房产过户费用是多少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7/9/18 4:08:54 阅读次数: 1431

2017离婚房产过户费用是多少

(一)、契税

1、购买的房产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3%;

2、购买的房产不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1。5%;

3、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的房产不超过90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1%。

(二)、个人所得税

1、房产证 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2、面积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总房价的2%;

3、面积不超过144平米(包含144)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总房价的1%。

(三)、营业税

1、房产证未满五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上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5.5%;

2、房产证未满五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下的需要缴纳差价的5.5%;

3、房产证满5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5%;

4、房产证满5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下的不需要缴纳。

(四)、土地增值税

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五)、房屋交易手续费

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六)、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七)、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非普通住宅交易时契税按房价5%缴纳,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五年,都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 、所得税、万分之十的印花税 。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1。9%交纳,其它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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