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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3月咨询预约公告: 1、3月3日上午-张女士(离婚纠纷)下午-萧女士(离婚纠纷) 2、3月4日下午-刘先生(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3、3月10日上午-付先生(劳动纠纷) 4、3月11日下午-张先生(刑事辩护)下午-朱女士(离婚纠纷) 5、3月12日上午-李女士(离婚纠纷)
 本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2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2、3月6日9:00,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3、3月9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4、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7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6、3月23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站律师2012年2月开庭公告: 1、2月7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2、2月8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3、2月9日9:0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4、2月9日14:45,武昌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5、2月13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6、2月15日15:00,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股权纠纷案;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本站律师2011年6月份开庭公告: 1、6月7日9:00,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6月9日9:30,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代理合同纠纷案; 3、6月15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4、6月17日9:00,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5、6月21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非法持有毒品案;
 子女抚养子女抚养 → 2018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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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书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8/4/3 20:21:21 阅读次数: 1328
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书
  甲方(男方):王某某, 男  年月日生 汉族 户籍地:   身份证号:
  乙方(女方):刘某某,女  年月日生 汉族 户籍地: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抚养人**,男,现年*周岁,原由女方**抚养。
  现双方协商同意孩子**自  年月日起随男方**生活,男方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其抚养权归男方**。
  二、乙方**不负担孩子的任何抚养费用。
  三、关于探视权的规定
  1、女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次数:女方每个星期至少可以探望孩子**一次。
  四、女方日后协助男方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五、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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