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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咨询预约公告: 1、3月3日上午-张女士(离婚纠纷)下午-萧女士(离婚纠纷) 2、3月4日下午-刘先生(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3、3月10日上午-付先生(劳动纠纷) 4、3月11日下午-张先生(刑事辩护)下午-朱女士(离婚纠纷) 5、3月12日上午-李女士(离婚纠纷)
本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2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2、3月6日9:00,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3、3月9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4、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7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6、3月23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站律师2012年2月开庭公告: 1、2月7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2、2月8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3、2月9日9:0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4、2月9日14:45,武昌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5、2月13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6、2月15日15:00,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股权纠纷案;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本站律师2011年6月份开庭公告: 1、6月7日9:00,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6月9日9:30,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代理合同纠纷案; 3、6月15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4、6月17日9:00,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5、6月21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非法持有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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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起诉书分割范文应该怎么书写?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8/4/19 15:44:33 阅读次数: 1578
一、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打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必经阶段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做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做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做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堂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书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关管辖区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发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事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院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据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申请再审。
二、离婚诉讼起诉书分割范文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现地址,联系电话。
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现地址,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儿子(女儿)***由原告(或者被告)抚养,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
3、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案件受理费用由双方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原被告感情已破裂
婚姻状况。原告和被告经人介绍于****年**月相识(或自己相识恋爱),于****年**月**日在**市**区登记结婚,****年**月**日在***生育一男(女)孩***。
离婚理由。婚前基础怎样、婚后感情如何,为什么提出离婚请求,何时何地因何种原因发生纠纷。是否经过法院、单位或其他组织调解、处理。如果有第三者应提出证据,说明感情破裂的程度,是否分居,分居的时间等。
二、一方抚养小孩的理由与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数额的理由。
三、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要求。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附件:
1、本状副本一份
2、结婚证、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公房租赁凭证(复印件)、财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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