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的,可以先协议离婚再分割财产,双方应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可以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况有:
1、一方在离婚后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对方同意的。
2、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的。
3、双方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的,漏分夫妻共同财产的。
4、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