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适用条件有:
1.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以及债务承担的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协议;
3.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
4.一方被监禁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流程如下:
1.提起诉讼申请。
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
5.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