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需要的资料主要有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具体如下:
1.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出生证、户口簿)。
2.原告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
3.被告的身份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或经常居住地证明)。
4.民事起诉状(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5.调取证据申请书(计算抚养费的数额需要依照被告的工资标准来确定,通常原告不能取得被告的工资证明,因此需向法院申请调取)。
6.能够证明原告及原告法定代理人与被告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