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第十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
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
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
不给赡养费的起诉流程如下:
1.拟定追索赡养费的起诉状。
2.收集儿女没有尽赡养义务的相关证据人如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主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证据要求的即可。
3.把证据汇总成证据清单,和起诉状一起提交可以向人民法院并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