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孩子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孩子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是由双方协议确定的。
一般来说,如果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法院判决。
在具体数额的确定上,抚养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但若抚养两个子女,可提高到百分之五十。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此外,如果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