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前,若双方并未有任何特别的书面协议或者口头约定,那么个人存款所得的利息便不应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而是应被确认为一方个人的独立财产。
这是因为根据我们现行的法律,个人账户中的存款可被认定为民事法意义上的原始实体,而由此实体所产生的利息即构成了法定孳息。
根据孳息归属的一般原则,孳息应归属于实物的所有者以及其他享有合法权益的人士。
换句话说,孳息理当归属最初存储该笔资金的人士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