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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2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2、3月6日9:00,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3、3月9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4、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7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6、3月23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站律师2012年2月开庭公告: 1、2月7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2、2月8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3、2月9日9:0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4、2月9日14:45,武昌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5、2月13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6、2月15日15:00,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股权纠纷案;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本站律师2011年6月份开庭公告: 1、6月7日9:00,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6月9日9:30,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代理合同纠纷案; 3、6月15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4、6月17日9:00,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5、6月21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非法持有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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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车付定金领证后交尾款怎么处理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4/6/4 22:35:21 阅读次数: 79
一、婚前买车付定金领证后交尾款怎么处理

在结婚前购买的车辆,婚后若双方共同负担该笔贷款,则此类情况视为夫妻婚后共有财产权。

即便是在婚期之前已经支付过汽车的首付款项,然而在领取结婚证书之后,无论哪一方支付的贷款部分皆被视作是婚内的夫妻共同财产。

在面临离婚的情况下,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这部分财产的归属问题;

如若无法达成共识,那么这部分财产将归属于登记方所有,但是剩余的债务则需要由登记方独自承担。

在此之前,如果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那么未进行登记的那一方有权向登记方提出追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买车是否能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前买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讨论的多种情况:

1.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买车,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婚前一方出首付款按揭买车另一方共同还款的,登记在一方名下,车辆所有权归登记人所有,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3.如果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车,无论登记在任何一方名下,结婚后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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