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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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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抚养子女抚养 → 网上提交变更抚养权立案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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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提交变更抚养权立案是否可行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4/12/27 9:55:30 阅读次数: 7

一、网上可以直接提交变更抚养权的立案吗

网络环境下可以直接在网上提交抚养权变更的立案申请吗?

在男女双方共同意志达成一致且皆同意变更抚养权的条件下,相较于通过向官方法庭进行诉求所需要经历的一系列繁琐的法律流程而言,采用双方协定方式来调整抚养权无疑是最为快捷有效的路径。

然而,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到户籍管理部门在处理相关事务时对所提交的各项材料有着极其严格的审查要求,并不承认单方面做出的变更决定。因此,为了确保变更结果能够得到认可,必须通过公证办理手续。

具体来说,只需父母双方先就变更子女抚养权事宜达成一致,并据此草拟并签署《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之后再前往公证中心申请公证服务即可。如此便可完成整个变更过程。

另外如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任何一方主张变更子女抚养权,但另一方对此表达反对立场的话,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其改变子女抚养权之需要便是唯一可行的途径。办理此类变更抚养权的诉讼,需要提交详细完备的变更抚养权的起诉状,如被告人的身份信息报告,子女的出生证明文件,离·婚证的复印本以及离婚判决书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网上提交变更抚养权立案是否可行

网上提交变更抚养权立案是可行的。目前许多法院都提供了网上立案服务,方便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当事人只需登录法院的官方网站或相关诉讼服务平台,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立案信息、上传相关证据材料等。在提交变更抚养权的立案申请时,要明确阐述变更抚养权的理由,如对方抚养不利于孩子成长等。同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对方存在不良行为影响孩子等的证明。法院会对立案申请进行审核,若符合立案条件,将予以受理并安排后续的诉讼程序。但需注意,不同地区法院的网上立案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应根据当地法院的具体规定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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