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在作出离婚决策时,关于子女的抚养事宜应依据如下步骤予以确定: 首先,当夫妻二人能就儿童抚养权达成共识时,可经由协商确定由哪一方直接拥有与抚育小孩的权利,同时,非直接抚养一方亦需承担起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双方需要讨论并明确抚养费的额度及其支付模式。
一旦达成协议,非直接抚养方便须依照协议所设定的数额,于每个月或每年按照规定时间向孩子支付所定的抚养费用。
其次,倘若夫妻二人未能就此事项取得统一意见,那么由当地人民法院负责做出最终裁决。
人民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发展的原则,参照以下几点来决定抚养权归属:首先,如果孩子年龄小于2岁,通常会由母亲直接行使抚养权。
但若母亲的实际状况不允许她承担这个责任,或者是母亲故意逃避抚养职责的话,法律将会把照顾孩子的重任托付给父亲。
其次,当孩子年满2岁之时,法院将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情况,以判断谁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进而决定孩子由谁抚养。
最后,如果孩子已经超过了8岁,法院会尊重他们自己的意愿,如果孩子选择跟谁生活,那该方即可获得抚养权。
总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指出,父母及子女之间的亲情关系并不因为父母离婚有所改变。
即便是离婚之后,子女无论是由父亲或是母亲直接抚养,他们依然是父母共同的儿女。
即便离婚,父母对于子女仍然享有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