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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律师2012年2月开庭公告: 1、2月7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2、2月8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3、2月9日9:0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4、2月9日14:45,武昌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5、2月13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6、2月15日15:00,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股权纠纷案;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本站律师2011年6月份开庭公告: 1、6月7日9:00,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6月9日9:30,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代理合同纠纷案; 3、6月15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4、6月17日9:00,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5、6月21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非法持有毒品案;
 离婚诉讼离婚诉讼 → 如何应对离婚中的故意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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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离婚中的故意拖延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5/1/10 14:06:31 阅读次数: 24
 一、一方死活不同意离婚能拖多久
  一方死活不同意离婚,协议离婚能拖60天。

  1.如果双方选择协议离婚,那么存在离婚冷静期的限制。具体来说,当双方都同意离婚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到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时,会有30天的“冷静期”,之后还有30天的“领证期”。

  2.如果对方一直拖延到最后一天才和你去领取离婚证,那么协议离婚最长可达60天。

  3.在此期间只要对方反悔,不去领取离婚证,那么离婚程序就会中断,需要重新走程序。

  因此,如果对方故意拖延,协议离婚可能会是一个漫长且不确定的过程。

  二、如何应对离婚中的故意拖延
  面对离婚中的故意拖延,最有效的应对策略是直接起诉离婚诉讼。

  1.离婚诉讼的优势在于法律效力高、执行力度大,能够较全面地解决问题。

  2.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进行调解,但如果调解不成,就会进入审理阶段。

  3.审理期限根据案件复杂程度而定,一般为3个月(简易程序)或6个月(普通程序)。

  4.虽然一审可能不判离,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在一审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这样比较节省时间。

  因此,当对方故意拖延时,选择诉讼离婚可以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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