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其次,若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根据双方贡献大小、照顾子女及无过错方等原则进行分割。
再者,若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明确表示仅赠与己方子女,登记在该子女名下,那么属于该方个人财产;若未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按共同财产分割。
另外,婚后双方用共同财产以一方父母名义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该房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另一方主张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首先是房产性质,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若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则归个人。
出资情况也很关键。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共同财产。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并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归产权登记方,但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还有婚姻过错。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分割房产时可少分或不分。另外,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是否有子女及抚养情况等,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分割结果。总之,需综合各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公平合理的房产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