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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3月咨询预约公告: 1、3月3日上午-张女士(离婚纠纷)下午-萧女士(离婚纠纷) 2、3月4日下午-刘先生(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3、3月10日上午-付先生(劳动纠纷) 4、3月11日下午-张先生(刑事辩护)下午-朱女士(离婚纠纷) 5、3月12日上午-李女士(离婚纠纷)
 本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2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2、3月6日9:00,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3、3月9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4、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7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6、3月23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站律师2012年2月开庭公告: 1、2月7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2、2月8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3、2月9日9:0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4、2月9日14:45,武昌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5、2月13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6、2月15日15:00,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股权纠纷案;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本站律师2011年6月份开庭公告: 1、6月7日9:00,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6月9日9:30,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代理合同纠纷案; 3、6月15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4、6月17日9:00,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5、6月21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非法持有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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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起诉离婚到开庭多长时间结束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5/11/7 8:52:21 阅读次数: 32
一、到法院起诉离婚找哪个部门办理

到法院起诉离婚应前往法院的立案庭办理。 起诉离婚时,需要先撰写民事起诉状,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前往立案庭提交起诉状及证据,立案庭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若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包括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等,立案庭将予以立案。之后会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案件正式进入诉讼程序。法院随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并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二、到法院起诉离婚到开庭多长时间结束

到法院起诉离婚,到开庭及审结时间需分情况。 通常而言,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可延长。 关于开庭时间,法律未明确规定起诉到开庭的间隔时长,实践中,法院会在立案后合理安排,一般立案后一到三个月内会开庭。若被告需公告送达法律文书,时间会更久,公告期就需六十日。 所以,起诉离婚到审结,简易程序最快三个月,普通程序通常六个月,特殊情况会延长;开庭时间则受法院案件排期等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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