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配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夫妻双方可协商分配,达成一致的分配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若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共同财产包含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抚养子女一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 而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形,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建议先与对方友好协商,协商无果则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解决。
首先,确定财产性质。根据《民法典》,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一方因人身损害获赔的赔偿等,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姻存续期间工资、经营收益等,原则上由双方协议处理。 若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房产,若为婚后共同购买,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若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也需共同承担。 实践中,要注意收集财产凭证,如房产证、银行流水等,以便准确分割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