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抚养权却不养算遗弃吗
仅拥有抚养权却不抚养孩子,情节恶劣的算遗弃。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如果有抚养权一方长期不管孩子生活、医疗、教育等基本需求,导致孩子生活陷入困境等恶劣情况,就可能构成遗弃罪。根据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过一般情况下,首先会通过民事途径,比如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让有能力且愿意抚养孩子的一方获得抚养权,保障孩子权益。
二、有抚养权却带不走孩子该怎么办
若有抚养权却带不走孩子,可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明确告知其应配合行使抚养权,让你带走孩子。若沟通无果,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要求对方履行协助义务,比如强制对方将孩子交由你抚养。
在申请强制执行前,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抚养权判决书等,以证明你对孩子抚养权的合法性。同时,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
另外,若对方存在阻碍你行使抚养权的恶意行为,如藏匿孩子等,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障你和孩子的人身安全,确保抚养权能顺利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