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需依子女年龄等情况判定。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形的,可随父方。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此外,父母可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法院经审查也会尊重该意愿。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可以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变更抚养权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二是一方起诉变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