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想离婚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首先,法院会进行调解,试图化解双方矛盾,促使达成一致。若调解不成,法院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如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及有无和好可能等。
若能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比如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即使对方不同意,也不影响法院依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总之,一方不同意离婚时,想离婚方可通过诉讼途径实现离婚目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组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时,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以下情形可认定感情破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认定感情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所以,通过法律途径离婚有实现的可能,关键看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