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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3月咨询预约公告: 1、3月3日上午-张女士(离婚纠纷)下午-萧女士(离婚纠纷) 2、3月4日下午-刘先生(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3、3月10日上午-付先生(劳动纠纷) 4、3月11日下午-张先生(刑事辩护)下午-朱女士(离婚纠纷) 5、3月12日上午-李女士(离婚纠纷)
 本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2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2、3月6日9:00,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3、3月9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4、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7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6、3月23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站律师2012年2月开庭公告: 1、2月7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2、2月8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3、2月9日9:0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4、2月9日14:45,武昌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5、2月13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6、2月15日15:00,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股权纠纷案;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本站律师2011年6月份开庭公告: 1、6月7日9:00,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6月9日9:30,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代理合同纠纷案; 3、6月15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4、6月17日9:00,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5、6月21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非法持有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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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索赔流程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互联网 作者:匿名 发表日期: 2010/12/21 12:43:51 阅读次数: 2119

交通事故诉讼索赔流程

 

一审
    1、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2、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
    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生效(注意:现在修改了,只要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就生效,而不是在领调解书时      才生效)
    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向法院告申庭提出再审申请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7、 同意判决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8、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现在交上诉状应到一审法院,由法院开具交费通知书,然后到二审法院交费)
    2、 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1)维持原判
      (2)改判
      (3)发回重审
    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对判决不服可申请再审。但申诉不影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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