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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2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2、3月6日9:00,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3、3月9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4、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7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6、3月23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站律师2012年2月开庭公告: 1、2月7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2、2月8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3、2月9日9:0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4、2月9日14:45,武昌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5、2月13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6、2月15日15:00,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股权纠纷案;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本站律师2011年6月份开庭公告: 1、6月7日9:00,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6月9日9:30,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代理合同纠纷案; 3、6月15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4、6月17日9:00,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5、6月21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非法持有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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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陈玲律师 作者:陈玲律师 发表日期: 2010/12/21 13:42:14 阅读次数: 1104

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鄂价房服[2006]258号)

 

一、计件及按标的比例收费标准

(一)办理刑事诉讼案件

1、一般刑事犯罪案件

1)侦查阶段:10005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10005000元/件;

3)一审阶段:100010000元/件。

 

2、经济类犯罪、共同犯罪案件

1)侦查阶段:100010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100010000元/件;

3)一审阶段:150015000元/件。

担任被害人和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人的,参照办理刑事案件的标准执行。

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以及其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增加收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规定上限的5倍。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6008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6008000元/件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另行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

100000元以下          免收;

1000011000000元      15

10000015000000元    0.53%;

500000110000000元    0.32%;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  0.215%;

50000000以上部分               0.11%

 

(三)代理行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8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8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五)上述各项收费标准,为诉讼案件一审的收费标准。

未曾代理一审,直接代理二审、重审、再审或案件执行参照一审收费标准收取。曾经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重审、再审或案件执行的按一审标准50%收取。

 

二、可风险代理的民事案件政府指导价标准

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协议约定标的额的30%

 

三、计时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计时收费为1002000元/小时。

 

四、国务院或省政府确定的贫困地区,除风险代理按本标准规定执行,其它仍执行鄂价法规[2002]147号文件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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