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陈先生咨询:婚后他为妹妹买了房产,房产证上写的是妹妹的名字,妻子没有为该房产出过一分钱。请问他离婚时,这房子算不算他和妻子的共同财产,要不要分一半出去?
律师:
如该房产已经登记在陈先生的妹妹名下,则该房产属其妹妹所有,不属于陈先生夫妻共同财产。婚后陈先生为妹妹购买房产,除夫妻双方另有财产协议外,均视为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如果其妻子有异议的话,可以按照财产纠纷追诉一半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