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结婚20多年来,一直在争吵中度过,忍无可忍之下,妻子终于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近日, 都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这对夫妻离婚。 1986年,蓝天由与黄青华认识并谈恋爱,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婚后生育了三个子女。刚开始,夫妻关系尚好,但是自从蓝天由参与赌博后,性情大变,不务正业,经常为一些生活琐事找茬,打骂妻儿,为此夫妻双方经常发生争吵,婚后二十年来,他们就这样在吵闹之中过着日子。2004年春节期间,黄青华忍无可忍之下离家到广东打工,至今与丈夫分居生活,并向都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为由,请求法院判决准予她与蓝天由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青华与蓝天由自1986年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事实婚姻。长期以来,由于黄青华与蓝天由不能正确处理好因家庭琐事出现的一些矛盾,导致双方经常发生争吵。黄青华自2004年起外出务工与蓝天由分居生活至今,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黄青华要求离婚,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等的规定,判决准予黄青华与蓝天由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