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见习记者 钟馨法制网记者 黄洁
老龄化加速发展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重要特征。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占总人口比重的15.5%。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通报所审理的涉老年人家事案件典型案例显示,老年人离婚案件数量明显上升,出现“闪婚”“闪离”现象,很多老人掌握了上网技巧,出现因“网恋”引发离婚的情况。
2014年8月,82岁的袁女士将其两名子女诉至西城法院,要求二人对其履行赡养义务,每年平均用4个月时间亲自照顾其生活,或者支付赡养费。
据西城法院家事审判庭副庭长张涛介绍,随着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实施,精神赡养类案件逐渐突出。2014年,西城法院共审理9件涉老年人精神赡养案件,约占全部涉老年人赡养案件的两成,精神赡养诉求的出现主要由于子女工作忙、住得远,或是家庭矛盾深等原因造成的。
张涛介绍说,尽管精神赡养类案件日益突出,但支付赡养费仍然是涉老赡养案件的主要诉求,而子女拒绝支付赡养费的理由大多没有法律依据。
西城法院调研显示,涉老赡养案件调解撤诉率相对较高。2014年,西城法院共审理涉老赡养案件50件,其中调解和撤诉结案的有29件。
根据通报,去年一年,西城法院共受理老年人离婚纠纷案件163件,同比增长13.2%,上升趋势明显。值得注意的是,老年人离婚案件中还出现了“闪婚”“闪离”现象。
2014年1月,83岁的王先生与续弦的妻子离婚。离婚后,王先生的同事赵女士主动提出和王先生结婚。不料,再婚后二人关系并不融洽,婚后仅过了3个月,王先生就诉至西城法院要求离婚。
张涛分析称,部分老年人再婚不是出于情感需要,而只是想找保姆式的老伴来照顾生活。婚前缺乏充分了解,存在“资源交换”心理,再加上年龄、生活方式、思维习惯、价值取向的差异,使得一些再婚老年人生活不睦,最终导致“闪婚”“闪离”。
导致老年人婚变的原由中,子女干涉仍是不可忽视的主因之一,网恋则成为老年人离婚的新诱因。张涛介绍说:“现在老年人退休后生活丰富,很多老人掌握了上网技巧,部分还出现因‘网恋’引发离婚的情况。”
涉及老年人的继承案件中,被继承遗产类型日趋多样,遗产中所涉动产除传统的存款、车辆、金银首饰等,还增加了人身保险理赔款、应收账款、未分配的拆迁款等新类型财产;不动产除商品房、拆迁房、私房、售后公房外,还涉及联建公助房屋、私房翻建房屋等。
西城法院调研显示,2014年,当事人为3人以上的案件占涉老继承案件总数的85.6%。被继承人和继承人家庭关系复杂,涉及离婚、丧偶、再婚、收养,导致被继承人范围扩大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扶养人等,还存在转继承、代位继承、遗嘱、遗赠抚养协议等诸多情形,导致继承关系复杂、遗产范围难以确定。类型多样的财产,加之所涉及当事人人数多、纠纷较为复杂等问题,使得遗产继承案件审判周期较长。
据介绍,西城法院家事审判庭针对继承案件出现的新问题,成立外出调查组,由专门法官集中调查被继承人、离婚诉讼案件当事人的账户存款情况;集中调查房产信息、当事人户籍信息等对于案件审理有着重要作用的信息,极大提高了审判效率。外调组成立3个月以来,已前往21家金融机构,9家房产管理机构累计查询457次。
法制网北京10月20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