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复婚数占登记结婚数2.22%,专家称复婚增多跟“政策性离婚”有关
■粤连续两年离婚率全国倒数第四,仅高于甘肃海南西藏,但离婚率逐年升高
羊城晚报记者 陈强 实习生 曹丹龄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组织、维系一个家庭不易,中国每年有越来越多家庭解体。据新近出版的《中国民政统计年鉴2015》显示,去年全国依法办理离婚363.9万对,粗离婚率(离婚率,也称粗离婚率,指某年每1000人中离婚的数目)为2.67%。,连续12年攀升。
广东夫妻维系家庭还算不错。2014年,广东粗离婚率为1.67%。,为全国倒数第四,仅高于甘肃(1.63%。)、海南(1.57%。)、西藏(0.84%。)。不过,广东离婚率也在逐渐升高。2014年,广东离结比接近五分之一,比25年前增长了2.84倍。25年来,广东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中,“复婚”和“再婚”人群也呈持续上涨趋势。
25年离结比增2.84倍
新近出版发行的《广东统计年鉴2015》数据显示,2014年全省共883056对男女步入婚姻殿堂,相当于每天约2419对新人扯证。也有176451对男女闹掰,算下来每天有约483对夫妻离婚。
2014年,广东离结比约为19.98%,也就是说,每5对人结婚的同时有1对人离婚。而25年前的1990年,广东离结比约为5.20%,差不多每20对人结婚的同时才有1对人离婚。
从离婚人数看,新世纪以来增速明显高于上世纪。1999年广东离婚夫妻比1990年增18404对,年均增约1840对,但2014年相对2000年增长129179对,年均增约8612对。
不过,相对全国来说,广东家庭算是比较稳定的。2010至2014年,广东粗离婚率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排名也靠后,其中2013年、2014年均为全国倒数第四,仅高于西藏、海南、甘肃。2003年以前,广东每年通过法院办理离婚的人数均超过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人数,但2004年后者首次超过前者,到去年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人数占总离婚人数85.22%。
恰是2003年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大大简化了办理登记离婚的手续,无需等待一个月审查,也不再需单位证明。这大大降低了办理登记离婚成本。
25年再婚人数增7倍
25年来,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中,有一个群体的人数也呈持续上涨趋势,他们是“再婚人群”。数据显示,25年间,再婚人数从1990年约20802人上涨到2014年的162801人。再婚登记人数25年间增长近7倍。就比例看,再婚人数占总结婚人数比重,从1990年的2.11%升到2014年的9.13%。
另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现象是,2008年以来破镜重圆的复婚者陡增。2014年,广东共有19607对复婚夫妻,占登记结婚总数的2.22%。换言之,每100对登记结婚夫妻中,就有2.22对是复婚者。而25年前的1990年,每1万对登记结婚夫妻中,才有16对是复婚者。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告诉记者,复婚者增多跟“政策性离婚”现象有关,即夫妻双方为了避税、获取优惠房贷利率等目的,先假离婚,成功规避政策后又复婚。“假离婚现象近年来已经很普遍,并非新鲜事。”
记者分析数据发现,广东复婚人数陡增发生在2008年。2007年,广东共有5634对夫妻复婚,到2008年增至9817对,复婚者占比由2007年的0.76%增至1.25%。当年,房地产调控,离婚买房,首套房利率能打到7折。近几年,房地产限购,复婚者占比也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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