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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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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妻回娘家丈夫起诉离婚被驳回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发表日期: 2015/12/11 8:30:04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郑州市的赵某称,自己和妻子辛某于2013年7月份经别人介绍认识。由于是熟人介绍,彼此知根知底,两人经过三个月的恋爱就领取了结婚证。
    “婚后,我发现我们俩根本就合不来。”赵某说,一次,两人为了晚饭吃什么就大吵了一架。“何况一吵架,她就收拾东西回娘家去了。打电话给她从来不接,一住就是好几个月。我只能亲自去娘家接她。还没轮到她数落我,就被丈母娘一通数落。丈母娘数落完后,又是老丈人数落,最后自己还得赔笑脸,实在是伤自尊。”赵某说,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过多次。
    今年6月,一次争吵过后,辛某直接把自己的铺盖和衣服都拉回了娘家。赵某越想越生气,于2015年10月8日向惠济区人民法院提交了离婚诉状。
    法官在询问赵某离婚理由时,赵某称:“我是真的累了。”
    对此,辛某辩称,自己坚决不同意离婚。“他对我挺好的,就是有时候他死要面子。我回娘家只是为了刺激老公,让老公多哄哄我。”
    结果
    惠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婚前相互了解,初期感情较好。夫妻之间在日常家庭生活中出现矛盾在所难免,应相互理解,理性、平和地处理夫妻关系。
    12月9日,惠济区法院因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为由,依法驳回了原告赵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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