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妈妈带着女儿,在宁波慈溪边打工边养女,无奈随着女儿的成长,前夫10年前约定每月支付的500元抚养费,实在难以让孩子衣食无忧,只好诉至慈溪法院要求前夫提高女儿的抚养费。可是前夫经济条件也并不宽裕。所幸在办案法官的温情调解下,总算在过年前,帮助这位单亲妈妈把这个困难给解决了。
“真的很久没有感受到这样的温暖了。”临近春节,在慈溪法院的立案大厅,单亲妈妈史女士顾不得旁人的眼光,一把抱住了承办案件的孙法官,感激得泣不成声。这一刻,她任性地宣泄着离婚8年来身为单亲妈妈的难言苦衷。孙法官则一边安抚史女士的情绪,一边鼓励她过个好年,好好生活。
今年47岁的史女士,此前从外地嫁到慈溪。2007年,她诞下女儿璇璇(化名)。2009年,她和丈夫马先生的感情亮起了红灯,最后协议离婚。按照当时的约定:璇璇由史女士抚养,马先生每个月支付500元抚养费至女儿成年。
离婚后,史女士在孩子姑妈开的宾馆打工,母女日常吃住也都在那里。但随着孩子渐渐长大,日子艰难了不少。2016年底,史女士无奈以女儿璇璇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诉至慈溪法院,要求马先生提高女儿每个月的抚养费。
开庭当天,她和马先生都来了。史女士说,她这几年一边工作一边带孩子过得太苦了,当初约定的女儿抚养费现在看来实在有点太少,所以希望马先生能今后每月支付1200元抚养费。
对于前妻的这个要求,马先生表示目前实在无力满足。他说自己暂时事业上还没有起色,自己的收入也并未增加。
调解工作眼看就要陷入了困境。不过,细心的孙法官听完两人各自的说法,发现过程中这两人并没有过激的争执,觉得两人内心应该都是关心孩子的,事情可能还有回旋的余地。于是,在接下来的调解工作中,孙法官就和马先生真诚地谈了起来,希望他能多体谅单亲妈妈独自抚养女儿的辛苦,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多出点抚养费。
另一边,孙法官也跟史女士耐心释法,让她知道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马先生的收入至少增加了20%至30%,否则依法不能改变离婚协议中对孩子抚养费的约定。
经过孙法官的劝解,马先生很快意识到自己在对孩子的关怀上确有缺失,最终主动答应每月多出500元给女儿,并且考虑将闲置的老屋整修一番,让这母女俩有个安稳的住处。史女士也感受到了前夫的诚意,很快接受了马先生的提议。
史女士和马先生还达成了共识,虽然两人的婚姻结束了,但今后会多为孩子考虑,努力为孩子创造更加有利的成长环境,让她多感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至此,一桩抚养费纠纷案在临近春节之际调解成功,史女士母女总算能过上一个快乐的新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