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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3月咨询预约公告: 1、3月3日上午-张女士(离婚纠纷)下午-萧女士(离婚纠纷) 2、3月4日下午-刘先生(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3、3月10日上午-付先生(劳动纠纷) 4、3月11日下午-张先生(刑事辩护)下午-朱女士(离婚纠纷) 5、3月12日上午-李女士(离婚纠纷)
 本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2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2、3月6日9:00,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3、3月9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4、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7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6、3月23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站律师2012年2月开庭公告: 1、2月7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2、2月8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3、2月9日9:0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4、2月9日14:45,武昌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5、2月13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6、2月15日15:00,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股权纠纷案;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本站律师2011年6月份开庭公告: 1、6月7日9:00,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6月9日9:30,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代理合同纠纷案; 3、6月15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4、6月17日9:00,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5、6月21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非法持有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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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女士  爷爷的财产如何继承?

肖女士 [2012/2/7 10:08:32 武汉洪山]  

我爷爷奶奶的房子,我享有份额吗?我如何继承吗呢?
回复(1)
管理员回复1 [陈玲律师 2012/2/8 18:52:08]

你好,如果你的爷爷奶奶尚在的话,那么目前房子不是遗产,你没有继承权;如果你爷爷奶奶过世了,又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话,你的父辈们按照法律规定都享有继承权,你作为孙子,也不能继承。

刘女士  离婚财产分割咨询

刘女士 [2012/2/2 20:18:52 武汉市东湖高新]  

陈律师您好,我和我老公去年5月份结婚,现在我们在闹离婚,但是我们没有办法协商,请问我先起诉离婚对我有哪些不好呢?盼复,谢谢!
回复(1)
管理员回复1 [陈玲律师 2012/2/5 13:03:47]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协商不了,就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谁先提起离婚诉讼并没有任何影响,只有准备好相应的证据,可以随时提起离婚诉讼。

石头  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的能力弱小

石头 [2011/10/9 9:16:52 石头]   445156@qq.com http://www.515e.net/ qq:546526

对于如何解决律师阅卷难问题,国内学界普遍主张引进对抗制模式中的庭前证据展示制度。笔者以为,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引进了一些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因素,增强了法庭审判的对抗性,因此,如果能够完整地确立证据展示制度,并让其有效地运作起来,不仅能够有效地解决律师阅卷难的问题,而且还能够一并解决程序公正、人权保障、诉讼效率等许多问题,所谓“毕其功于一役”。但是,在当前引进证据展示制度,不太现实,说它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也不为过。这是因为,证据展示制度的确立和运行是以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和价值观念为基础的,而这一基础目前在我国还不具备,而且在短期内也无法建立起来。 http://www.515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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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女士  房产咨询

郭女士 [2011/1/18 20:08:23 武汉市硚口区]  

陈律师您好,法院判给我的房子,开发商不服上诉,在上诉期间,开发商有权卖此房吗?
回复(1)
管理员回复1 [陈玲律师 2011/1/18 22:51:39]

你好,现在房子的权属还在争议中,开发商无权卖房。

夏先生  买了套二手房,已经过户交了首付,房子也已经交给我住了,剩余款是按揭,但现在银行说因为政策问题不放款

夏先生 [2011/1/17 14:43:36 武汉市汉阳区]  

原房主又急用钱硬要我想办法给她,说几天内再不得就退房,现在不是我不给钱,而是银行要迟点才放款,可能要过完年,只是原业主急而已,合同上面也没说明规定放款日期。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啊?
回复(1)
管理员回复1 [陈玲律师 2011/1/17 15:00:54]
责任出在你的身上,房主是有权要求退房给他的,如果诉至法院,你的损失更大。银行不放款,责任是在你的,因为你和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是不能直接对抗原房主的。买卖房屋的合同是你签的,钱款支付是你的义务。合同法上有规定的,因为第三人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话,那么合同的一方要承担责任,而不是第三人承担责任,现在银行就是第三人的地位。所以,建议你抓紧时间到其他银行贷款。至于你的损失,可以向银行主张.这也是你和银行签订了贷款协议后,你应有的按时获得贷款的权力,现在银行对你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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