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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写给女人的信-写给成年的女人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陈玲律师 发表日期: 2015/2/27 22:31:26 阅读次数: 1897

在人生的旅途中,女人们都要经历许多,无论处在哪个阶段,拥有阅历拥有智慧,才能成为一个勇敢坚强的女性。谭律师在信中说:“智慧女人是能够战胜不幸婚姻,并同时能带给孩子幸福的美丽母亲。也希望更多的姐妹能积极面对生活,乐观快乐地创造人生。”

 

一、写给成年的女人

 

一对对年轻的父母,节衣缩食、含辛茹苦地拉扯孩子长大,直到自己步伐变缓、两鬓斑白。他们付出的是满满的爱,同时也希冀着老来能收获浓浓的情。然而,越来越多养儿不能防老的报道见诸报端,啃老族、不孝子的故事不断地发生,其中甚至充斥着老父在女儿楼下吃垃圾充饥、九旬老人死在老屋无人问津等令人发指的新闻。舐犊情深,可结果为什么总是如此无情?人们常说,养儿方知父母恩。没有做过父母的人无法理解父母对子女那份沉甸甸的爱。身为母亲的你,已初尝育儿之苦,相信已更能理解自己的父母。上有老的女性们,用你们的孝心报答父母吧, 让他们老有所养。下有小的女性们, 用你们的善行教导后代吧, 让他们耳濡目染。你们的举手投足都在时刻影响着自己的孩子,如果希望将来家庭能够和睦,子女能够孝顺,那么你就要发挥榜样的作用,身体力行。

 

又有人常说,女儿是父母贴心的小棉袄, 女人一出生, 不是妻子, 也不是母亲, 而是一个女儿。民间虽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之说,但法律上已嫁女对父母同样负有赡养义务。同样,嫁人的儿媳对公婆也应该赡养。作为现代有文化、 有教养的都市女性, 应该聪明理智地处理婆媳关系。在对待老人的问题上,我们应该关注几个方面。

 

首先, 赡养老人的义务不仅仅受到道德力量的约束, 更是法律的强制规定。赡养不仅仅是一种道德, 更是法律赋予你的义务, 无法免除。法律讲究的是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父母履行了抚养的义务当然就可以享受到被赡养的权利。啃老族的出现打破了权利、义务的平衡,是社会畸形发展的可怕后果。作为女儿, 有责任赡养年迈的父母, 这种赡养责任不能因为没有能力而免除。当然, 作为母亲, 也不能再容忍啃老的子女, 放纵不是爱。我们身为智慧的当代女性,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应当记住自己女儿的身份,担起对父母的责任, 这也是对自己儿女的最好教育。

 

已婚的女人会遇到生命中另一双父母——丈夫的父母。有些女人会认为,丈夫的父母与我没有血缘关系, 我何必像对待亲生父母一样对待他们呢?

 

其实不然, 夫妻一旦结婚组建一个家庭,那么他方的父母也自然成了家庭的成员, 不赡养公婆同样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当道德底线被击穿,法律就会挺身而出, 要求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所以, 作为女儿的女人, 作为媳妇的女人,对于年迈的父母, 应一视同仁, 无私地奉献出自己作为子女的关爱。

 

其次, 赡养老人不等同于单方面经济上的付出, 老人家更看重的是投入的那一份亲情, 花一点时间去陪伴老人更胜于机械地支付抚养费。

 

诚然, 离巢的鸟儿会渴望用自己的力量去飞翔,拥有自己事业和家庭的子女也会希望在离开父母后用自己的力量谱写人生。但请切记, 在你忙于工作的同时,千万不要忘记那两位花了半辈子养育你的老人。现在的社会往往存在这样一个误区,认为为人子女只要尽可能多地改善父母的生活质量,给予高额的赡养费就是自己孝顺父母的最好体现,殊不知自己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血浓于水,亲情无价,老人们对于物质生活不会有过高的要求, 可孩子如果能“ 常回家看看” ,多花点时间用来陪伴老人,那对于老人来说也许就是最大的慰藉了。当然,随着物价的不断提升,老年人微薄的退休工资甚至可能无法保障正常的生活水准,此时子女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帮助就是理所应当的了。此外,年老多病的父母往往会有一笔不菲的医疗支出,巨额的医疗费用可能让平凡一生中都要感恩的人,无论是养父母、继父母或者另一半的父母。有一首网络小诗, 读来让人心中隐隐作痛,摘取片段: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妈妈厨房不再像以前那么干净;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家中的碗筷好像没洗干净;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母亲的锅子不再雪亮;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亲的花草树木已渐荒废……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母不再爱吃青脆的蔬果;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母爱吃煮得烂烂的菜;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母喜欢吃稀饭;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他们过马路行动反应都慢了……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姐妹们,莫等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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