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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律师2012年2月开庭公告: 1、2月7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2、2月8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3、2月9日9:0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4、2月9日14:45,武昌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5、2月13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6、2月15日15:00,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股权纠纷案;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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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诉讼离婚诉讼 → 夫妻一方隐瞒病史,另一方起诉离婚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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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隐瞒病史,另一方起诉离婚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陈玲律师 发表日期: 2015/2/28 20:18:44 阅读次数: 1459

问:我与丈夫经人介绍于20115月结婚,婚后不久,我丈夫经常莫名奇妙地打骂我,后来才发现,丈夫18岁时就患上了精神分裂症,至今没有治愈。我觉得自己是上当受骗啦,这样的生活无法继续,可否向法院起诉离婚?

                                                                                                                                 

    答:你起诉离婚的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你丈夫18岁时就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于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你俩的婚姻不符合法定的结婚实质条件,婚姻自始就不具备婚姻的法律效力。因此,你应该向法院提起确认婚姻无效的诉讼,而非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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