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洪甲向攸县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孩子黄乙的亲子关系,并提供了有利证据,而孩子母亲江芳(化名)没有证据反驳,又不愿做亲子鉴定。该院日前审理了此案,解除了洪甲与洪乙的亲子关系,还要求江芳赔偿洪甲精神损失抚慰金5000元。
案情
为儿子放弃了夫妻共同的门面
结果“儿子”是前妻与他人所生
今年37岁的洪甲是郴州临武县人,2009年他在长沙打工期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比他小6岁的浏阳人江芳,当年5月份两人便生活在一起并登记结婚。两人结婚后,由于江芳性格比较强势,经常为小事发生争吵,不过让一家人高兴的是,2013年儿子洪乙出生了。洪甲正准备给儿子办满月酒,却意外发现老婆与一名男子来往非常密切。
洪甲正跟家人商量,是否到法院起诉离婚,没想到被江芳抢先一步,她声称两人性格不合,要求协议离婚。洪甲说,离婚可以,但儿子洪乙必须留给他,为此他愿意做出经济上的让步,包括把长沙的门面给了江芳。
两人离婚后,又各自步入了新的婚姻,但原本渐渐平淡的生活,却被去年年底洪乙的住院打破了。江芳得知儿子得了肺炎,特意赶到医院看望,她发现儿子见到她不停地哭,她认为儿子被前夫虐待了,趁着前夫即其家人不在,偷偷把儿子接回了家。
得知前妻把洪乙带走了,洪甲气愤异常,他赶到江芳位于攸县的家中,要江芳归还孩子,否则他就报警,但江芳拒绝前夫的要求,为此还被警方治安拘留了7天。为此,江芳当着洪甲的面,道出了一个惊天秘密:洪乙并非洪甲的亲生儿子。
听了江芳所说,洪甲当场惊呆了,后来去医院进行检查,发现自己确实不具备生育能力,然而妻子对他说,既然洪乙不是他亲生的,那就再生一个,现在科技那么发达,可以尝试做试管婴儿。
但新的问题又来了,洪甲与妻子准备做试管婴儿,到计生部门却领不到准生证,原来洪乙在法律上仍与洪甲是父子关系,如果再生一个则违法计划生育,这让洪甲难办了。
判决
前妻拒绝做亲子鉴定,男子与儿子解除亲子关系
为了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儿子,今年年初,洪甲在妻子的陪伴下,来到攸县法院起诉,称洪乙不是他的亲生儿子,要求法院解除两人的父子关系,把洪乙判给江芳抚养,同时由于在婚姻中,前妻江芳的行为对他造成很大的伤害,要求江芳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1万元。
在法庭上,洪甲提供了他自己不能生育的医学证明等证据,法院要求江芳提供相反证据反驳,并要求她做亲子鉴定,证明洪甲与洪乙的亲子关系,但这两个要求均被江芳拒绝,而且她还承认了洪乙并非洪甲亲生。
攸县法院认为,江芳未提供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而洪甲提供了有利证据,所以认定洪甲与洪乙并不存在亲子关系的主张成立。据此,攸县法院判决确认原告洪甲与洪乙之间亲子关系不存在,并通过双方协商,判令江芳赔偿洪甲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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