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子女抚养权变更的形式说明如下:
1.父母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应予准许。
2.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等情形,父母一方要求变更的,应予准许。
如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存在其它疑问,可向武汉离婚律师网的陈玲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咨询电话:13397122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