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离婚,前妻江玲(化名)把儿子私自接走,洪德(化名)才知道儿子并非自己亲生。原来,他并没有生育能力,儿子是前妻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与他人所生。于是,他拿着不能生育的医学证明向法院起诉前妻。近日,攸县法院判决确认洪德与儿子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判令江玲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2009年5月,洪德与江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直到2013年,江玲生育一个儿子。但是,两人最终因性格不合协议离婚。洪德为争取儿子的抚养权,同意给予前妻江玲经济补偿,并表示愿意独自承担抚养费。
让洪德没想到的是,2014年底,江玲私自将儿子接走抚养,并拒绝洪德接回儿子。就在两人闹纠纷时,江玲才说出了一个真相。原来,儿子并非她与洪德所亲生,是她在与洪德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与他人所生育的。
随后,洪德前往医院检查才知道原来自己一直没有生育能力。于是,他拿着不能生育的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确认自己与“儿子”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并要求前妻江玲赔偿其精神抚慰金10000元。
近日,攸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江玲未提供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根据相关法规,依法判决确认原告洪德与孩子之间的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判令被告江玲赔偿原告洪德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