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的男子黄某因怀疑妻子有外遇,便对妻子使用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两人相约从外地回来办理离婚手续时,黄某迁怒于亲戚,持刀将两名亲戚和妻子捅成一死两伤。3月18日,来宾市中级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犯故意杀人罪的黄某执行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黄某与妻子兰某丽在广东揭阳市打工期间,因怀疑妻子与同乡的男工友有暧昧关系,黄某便对妻子进行殴打。被丈夫殴打后,兰某丽离开揭阳到深圳打工,夫妻感情由此出现裂痕。
2012年7月31日,兰某丽和黄某相约在金秀老家办理离婚手续。当日上午10时许,双方在金秀头排镇汽车站候车前往金秀县城时,黄某见妻子使用的是他帮买的手机,于是抢过手机摔烂在地。陪同前来办理手续的兰某丽之兄兰某胜、舅舅邓某全见状,便上前制止。
岂料,黄某拔刀朝兰某胜的胸部捅了一刀,致对方倒地后,又挥刀朝妻子兰某丽的腹部捅了一刀,兰某丽跑进旁边的快餐店昏倒在地。邓某则拿凳子与黄某对打,亦被黄捅伤胸部。黄某行凶后仍未罢手,还持刀割划兰某丽的脸部。随后,黄某走出快餐店用刀捅自己的腹部,想畏罪自杀,后被赶来的公安民警将刀击落并擒获。经法医鉴定,兰某胜被捅中胸部死亡;兰某丽腹部的损伤程度为重伤;邓某胸部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动机卑劣,致人一死二伤,罪行极其严重,且无任何法定或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应严惩不贷。经来宾市中院一审、自治区高级法院二审和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黄某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