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怀疑妻子有外遇而大打出手,自己被判缓刑。妻子将丈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近日,通州法院判决解除了两人的夫妻关系。
张先生和程女士于1993年相识相恋,2001年登记结婚,同年生育一子。2013年10月的一天,张先生怀疑程女士有外遇,在与程女士争吵后,手持炒锅、菜刀将程女士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张先生因构成故意伤害罪,被通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程女士认为,张先生的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她身心均受到打击,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且无和好可能,故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开庭时,张先生同意离婚,但坚持认为程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不忠于他的行为,要求程女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通州法院认为,程女士要求离婚,张先生表示同意,故判决双方离婚,并对孩子抚养及共同财产进行了处理。张先生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并未向法庭提交充分确实的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