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婚律师 免费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本站首页
离婚案例
离婚诉讼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家庭继承
涉外婚姻
聘请律师
  >> 首 席 律 师
陈玲律师
陈玲 律师
手机:13667217638
  >> 最 新 公 告
 2015年3月咨询预约公告: 1、3月3日上午-张女士(离婚纠纷)下午-萧女士(离婚纠纷) 2、3月4日下午-刘先生(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3、3月10日上午-付先生(劳动纠纷) 4、3月11日下午-张先生(刑事辩护)下午-朱女士(离婚纠纷) 5、3月12日上午-李女士(离婚纠纷)
 本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2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2、3月6日9:00,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3、3月9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4、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7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6、3月23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站律师2012年2月开庭公告: 1、2月7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2、2月8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3、2月9日9:0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4、2月9日14:45,武昌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5、2月13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6、2月15日15:00,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股权纠纷案;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本站律师2011年6月份开庭公告: 1、6月7日9:00,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6月9日9:30,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代理合同纠纷案; 3、6月15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4、6月17日9:00,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5、6月21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非法持有毒品案;
 离婚案例离婚案例 → 男子为还房贷玩“闪婚” 房贷还完起诉离婚被拒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男子为还房贷玩“闪婚” 房贷还完起诉离婚被拒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陈玲律师 发表日期: 2015/3/27 9:16:31 阅读次数: 1661
听说过“过河拆桥”的,没听过“过河拆婚”的。江苏一男子王某近期到法院起诉离婚,与以往常见的感情不和离婚理由不同,王某起诉离婚的原因竟然是:房贷还完了。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据王某本人表示,他曾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离婚后,孩子归他抚养。2012年,因为孩子上学,王某借款高价购买了一套学区房。由于一个人还款和生活压力大,王某动起了“歪脑筋”,决定再婚,以减轻压力。

此后,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样离异的柳女士,柳女士经商多年,有一定的积蓄。两人认识不过数十天,王某即向柳女士求婚。“闪婚”过后,柳女士任劳任怨,用两年时间,帮助王某将其房屋贷款还清。本想着和丈夫过几年“无债一身轻”的家庭生活,但令柳女士没想到的是,房贷还完后,丈夫王某不仅没有心存感激,反而一纸诉状将她告上法庭起诉离婚。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王某竟然称自己和柳女士结婚就是为了让她分担一些房贷还款压力,两人其实并没有真正的感情。柳女士则称,两人结婚后感情一直很好,虽然闪婚,但二人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在一起的,且已经共同生活了2年多,她不愿离婚。

法官主持双方调解过程中发现,王某离婚态度坚决,而柳女士则认为自己为婚姻付出很多,如果这样简单离婚对自己很不公平,且她对两人婚姻还抱有希望。经法官调解,二人最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江苏昆山法院根据两人感情实际状况,判决不许离婚。

判决后,审理此案的法官对判决结果进行了解释。法官表示,婚姻关系是在男女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缔结的,而不是交易。本案中,王某在与柳女士结婚时是出于分担经济压力的目的,但双方进行结婚登记确系出于双方平等自愿,所以两人的婚姻合法有效。庭审中,柳女士明确表示不愿离婚,且王某也未向法庭提供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两人婚后,柳女士用自己的收入帮王某还清了其婚前个人债务,这说明两人感情尚可。庭审中,经法官调解双方并未达成一致意见,所以,法院认定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


上一篇:男子找情人生孩子,离婚六成财产被判给女方
下一篇:女子离婚后仍与前夫同居 被打后报警称遭强奸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陈玲律师
律所: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请提前预约)
法律咨询、预约热线: 13397122086 E-mail:chenlinglawyer@163.com
keywords:武汉离婚律师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
本站访问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