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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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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案例离婚案例 → 继承人如果篡改遗嘱还能继承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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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如果篡改遗嘱还能继承财产吗?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6/8/9 20:06:44 阅读次数: 1934

合法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最基本的民事权利,宪法、民法、婚姻法都肯定了这一项民事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无论发生什么情况,公民都可毫无例外地固享这一权利。继承权可以丧失,有继承权的公民可能会因为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从而丧失继承遗产的资格。

  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继承权,但是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因,继承人也可能丧失其继承权。其中,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第四款就明确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所谓伪造遗嘱,是指继承人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作假遗嘱。

  篡改遗嘱是指继承人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

  销毁遗嘱,是指继承人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完全破坏、毁灭。

  根据以上法律,如果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了遗嘱,但情节并不严重,不一定丧失继承权,只有在情节严重时,才丧失继承权。

  如何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指出:“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陈玲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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