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婚律师 免费咨询 律师简介 业务范围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本站首页
离婚案例
离婚诉讼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家庭继承
涉外婚姻
聘请律师
  >> 首 席 律 师
陈玲律师
陈玲 律师
手机:13667217638
  >> 最 新 公 告
 2015年3月咨询预约公告: 1、3月3日上午-张女士(离婚纠纷)下午-萧女士(离婚纠纷) 2、3月4日下午-刘先生(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3、3月10日上午-付先生(劳动纠纷) 4、3月11日下午-张先生(刑事辩护)下午-朱女士(离婚纠纷) 5、3月12日上午-李女士(离婚纠纷)
 本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2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2、3月6日9:00,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3、3月9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4、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7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6、3月23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站律师2012年2月开庭公告: 1、2月7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2、2月8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3、2月9日9:0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4、2月9日14:45,武昌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5、2月13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6、2月15日15:00,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股权纠纷案;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本站律师2011年6月份开庭公告: 1、6月7日9:00,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6月9日9:30,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代理合同纠纷案; 3、6月15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4、6月17日9:00,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5、6月21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非法持有毒品案;
 离婚案例离婚案例 → 母亲探望女儿遭拒 诉至法院获支持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母亲探望女儿遭拒 诉至法院获支持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6/11/26 10:10:46 阅读次数: 1981

协议离婚时未对探望权作约定,后因探望子女问题产生矛盾,遂诉至法院请求依法保障其探望权,能否获得法院的支持?近日,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探望权纠纷案件作出判决,认定从判决生效次月起,张某某于每月第一周、第三周的星期日接走探望,寒暑假期间各接走探望二周,被告李某予以协助。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相爱,两人于2010年登记结婚, 后因感情不和于2014年8月份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婚生女儿李某乙由被告李某抚养,原告张某某每月给付被告女儿抚养费400元,但对探望权未作约定。之后,因原告张某某探望女儿问题,与被告李某产生矛盾,发展到最后李某便不让张某某探望女儿,张某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另查明,原告张某某现在一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工作,工作时间为上午8点30分至下午6点,每周休息一天。被告李某待业,女儿与其爷爷奶奶共同生活。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与义务,享有探望权。原、被告离婚后,原告有权关心、看望和了解女儿的生活、学习和成长情况,亦有权培养与女儿的亲近关系。鉴于双方协议离婚时没有对原告探望女儿的具体方式、时间和地点作出约定,原告要求探望子女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法院确定为每月探望二次,并在寒暑假期间与原告短暂相处。原告在探望期间,被告应提供必要的方便。原告在行使探望权时,不得影响孩子的正常学习和生活。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单位: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上一篇:结婚两月就离婚 银发老人因“闪婚”背上巨额债务
下一篇:丈夫父母拆迁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公共评论】[目前共有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暂时还没有评论
第0页,共0页,共0条评论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版权所有:陈玲律师
律所: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9楼(请提前预约)
法律咨询、预约热线: 13397122086 E-mail:chenlinglawyer@163.com
keywords:武汉离婚律师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
本站访问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