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由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6)当事人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
放弃继承权是属于继承时所拥有的一项权利,任何人都是不能够阻拦的,同时放弃继承权必须要采取书面的方式,之后为了保证放弃继承等够得以实现,完全是可以通过到当地的公证机构来办理公证的方式处理的。但是需要向公证机构缴纳一定的公证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