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继承人去世后,行为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已通过书面形式放弃法定继承权的,该被继承人遗产应由其他法定继承人按继承顺序予以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第一顺序数个继承人中的一个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
3、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遗产的,遗产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4、全部继承人放弃遗产的,遗产即成为无主财产;
5、遗嘱继承人之一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