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希望更换孩子的姓氏,可以前往当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办理。
但是,必须达成离婚协议中双方的一致同意。
请注意,若其中一方向登记机关提交了更名申请,而未经对方同意,那么对方则有权要求恢复原来的名字。
根据现行法例,年龄未满18岁的个人申请修改名字时,其父母应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相应的变更申请。
另外,父或母单方面更改子女姓名也需遵守此规定,及时恢复原有姓氏。《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