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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3月咨询预约公告: 1、3月3日上午-张女士(离婚纠纷)下午-萧女士(离婚纠纷) 2、3月4日下午-刘先生(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3、3月10日上午-付先生(劳动纠纷) 4、3月11日下午-张先生(刑事辩护)下午-朱女士(离婚纠纷) 5、3月12日上午-李女士(离婚纠纷)
 本站律师2015年3月开庭公告: 1、3月2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2、3月6日9:00,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3、3月9日14:3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4、3月13日14:3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5、3月17日9:3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6、3月23日14:30,青山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站律师2012年2月开庭公告: 1、2月7日15:00,江汉区人民法院,继承析产纠纷案; 2、2月8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3、2月9日9:00,江岸区人民法院,离婚纠纷案; 4、2月9日14:45,武昌区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5、2月13日9:00,武昌区人民法院,劳动纠纷案; 6、2月15日15:00,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股权纠纷案;
 2012年2月咨询预约公告: 1、2月3日上午-陈女士(离婚纠纷)下午-余女士(离婚纠纷)2、2月6日下午-唐先生(合同纠纷)3、2月7日上午-钟先生(劳动纠纷)4、2月8日下午-刘先生(刑事辩护) 5、2月10日上午-朱女士(交通事故)
  本站律师2011年6月份开庭公告: 1、6月7日9:00,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6月9日9:30,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代理合同纠纷案; 3、6月15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4、6月17日9:00,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 5、6月21日9:00,武汉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非法持有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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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具体流程及时间
武汉离婚律师 咨询电话:13667217638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5/6/7 8:29:40 阅读次数: 12
 一、办理离婚手续最快要多长时间完成
  办理离婚手续最快要三十天时间可以完成,这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实现的。因为《民法典》实施后,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

  在这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如果不愿意离婚,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因此,从申请离婚登记到最终领取离婚证,最快需要三十天的时间。

  二、协议离婚具体流程及时间
   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及所需时间:

  1.申请离婚:夫妻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会对申请进行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会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初审的时间通常较短,只要材料齐全,很快就能完成。

  3.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冷静期,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是《民法典》新增的规定,旨在让双方冷静思考,避免冲动离婚。

  4.审查发证: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若符合条件,婚姻登记员会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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